出售方(个人)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
发布时间: 2022-10-10 来源:衡阳市政务中心
(1)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
(2)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。
(3)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免征增值税。
(4)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、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(5)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。
(6)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。
(7)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住房可减按50%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费附加。
只做参考使用,最终以实际政策为准。